上海市开展2022年引进林草种子、苗木隔离试种地监督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引进林草种子、苗木检疫审批与监管工作的通知》(林生规〔2022〕1号)和《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上海市林业病虫防治检疫站印发了《关于对引进林草种子、苗木隔离试种地检查的通知》,决定对上海市各引种企业开展隔离试种地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监督检查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分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对试种地的隔离试种条件及设备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第二阶段为监督检查阶段。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站工作人员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照打分表对试种地现场打分,形成检查成绩,根据检查情况向企业反馈检查结果及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第三阶段为督促整改阶段。督促被检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站备案。